第二百二十七章 始末-《超凡伯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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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路德问道。

    路德决定接受这笔生意了,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不接受也没办法。既然花了五百万金币买来的一头小龙,路德决定要最大限度利用小龙。

    抽皮放血?

    切,路德才不会做那么没营养的事情,再说一头小龙又有多少龙血?五百万绝对是回不了本的。

    路德决定把这头小龙养大,然后成为雄赳赳,气昂昂的龙骑士。骑着龙去追杀那头怪红龙。

    娘的,叫你强买强卖。

    不过路德甩了甩头,决定还是算了。因为等他拥有了屠龙实力的时候,不知道猴年马月了。

    不过要骑龙成为龙骑士,那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

    路德在黄金城的时候,就遇到一头雪山飞狐幼崽,那种普通魔兽也不可能通过驯养的手段,成为伙伴。

    更别说是一头红龙了。

    狡猾而残忍的红龙,会假装屈服,然后在战斗中给你来上一爪子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又没有宠物契约这种东西,要想降服红龙就只有一个办法,那就是在灵魂上惩罚它。

    以恐惧与疼痛支配它。

    不然它只会反叛你。

    所以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选择养龙。

    小红龙根本不知道路德的脑子里在想什么,它已经屈服了,它在知道自己不能逃脱之后,选择屈服。

    有句话说的好,红龙可是翱翔天空,最强的五色龙。红龙也可以是匍匐在地上,卑微的虫子。

    横批。

    能屈能伸。

    一些年轻的红龙,往往都是冲动的,它们喜欢四处打劫,四处惹是生非,最终被人扒皮抽筋。

    但是这些红龙在即将被杀之前,总会选择屈服。而在必要的时候会进行反叛。

    但是这招用多了之后,人类就不会相信红龙了。所以年轻的红龙们在遇到屠龙者的时候,往往只有被杀一途。

    血成了魔药,肉成了食物,鳞片与龙牙成为了武器。

    “我叫阿莲娜,克劳斯。伟大的主人,我既能卖萌,还能放火烤肉,请不要杀了我。”

    阿莲娜认清楚了形势之后,决定能屈能伸,匍匐在地上献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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