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头红龙-《超凡伯爵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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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总而言之,红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生物之一。

    顺便说一下,因为龙不断打劫人类的金币,而且在龙临死前,龙们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埋葬自己与财富。

    所以人类虽然不断的发现黄金矿,但是黄金的价值一直很稳定没有贬值。

    从这一方面来说,龙们就像是这个世界的银行一样,稳定了货币的价值。

    阿门。

    不过忧虑归忧虑,发愁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。因为这头带幼崽的红龙,既然连鹰之王都选择屈服,那么靠庞贝的力量是不可能防御的。

    就算是利比亚伯爵,也未必有能力阻挡这么一头强大的巨龙。

    如果对方来收取保护费,路德只能捏着鼻子认了,乖乖的交税。

    妈的,领主还要交税。

    可怕。

    先不谈这些,对于高山之鹰的请求,路德自然不会拒绝。别的不说,就说上一次的雪明花,路德也应该帮助这群守序生物。

    “好的,请您稍等一天时间,我去筹集一下金币。”路德捡起了地上的雪明花,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,人类。”高山之鹰感激道。

    “客气了,高山之鹰先生。”路德也说道。

    城堡内也没有可以招待高山之鹰的地方,所以路德只能让高山之鹰在城堡外呆着,然后路德就派遣了老爸前往凯越城,借取二十万金币。

    以前老爸的面子就好用,现在大骑士老爸的面子就更好用了。

    借钱是没办法的事情,因为不管是路德,还是路德的合伙人们都已经没有钱了,路德卖花得来的二十万金币,早花的七七七八八了。

    只有菲利普男爵还有钱。

    而销售雪明花是需要时间的,远水救不了近火。不过路德派遣了自己老爸之后,还是带着十五朵雪明花,前往城西的爱丽丝牧场,请爱丽丝小姐帮忙卖掉这批雪明花。

    从生意的角度上来看,这笔买卖路德还是赚了的。

    因为十五朵雪明花,价值三十万金币。扣除给高山之鹰的二十万,他还小赚了十万金币。

    木错,对现在家大业大的路德来说,十万只能算小钱了。

    当路德来到爱丽丝牧场的时候,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穿着一身劲装,戴着一顶马帽,骑着一匹白色的纯血马,优哉游哉的在开阔的牧场上走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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